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孩子的未来要从现在就开始做好准备。国寿鸿星少儿保险,让您的愿望一步一步变成现实!
鸿星为您的孩子准备了:
充裕的教育金,使孩子教育后顾无忧
孩子18周岁领取25%保险金额的大学教育金,19至21周岁连续3年每年领取15%保险金额的大学教育金。
丰厚的创业金,助孩子实现创业理想
孩子22周岁领取30%保险金额的创业金。
累积的分红金,为孩子创业锦上添花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以复利方式累积,至合同终止时给付。
高额的保障金,给孩子成长保驾护航
孩子一旦遭遇意外或者因疾病而不幸身故,我们将给付一笔身故保险金。
灵活交费,更多选择
您可以一次交清保费,也可以选择3年、6年、9年分期交费。
投保范围
凡出生30日以上、1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缴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两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六年和九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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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 |
生存保险金 |
大学教育保险金 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
大学教育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5% |
| 大学教育保险金 生存至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每年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
大学教育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5% |
| 创业保险金 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安家保险金 |
创业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 |
|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
身故保险金=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
|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 |
身故保险金=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5 |
| 意外伤害身故 |
身故保险金=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5 |
| 分红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
| 红利领取 |
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将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