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什么样的保险能让您享受疾病、意外双重保障,还能同时分享世界500强企业的经营成果?国寿鸿丰两全保险给您想不到的多重惊喜。

 

双重生命保障

疾病身故保险金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 保险金 = 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保险金 = 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3

双重保险利益

固定保险利益:满期保险金=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预期保险利益:累积红利,免交税金。

保险期间

您可以选择5年或10年的保险期间。

保单借款

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免除您资金周转不灵的尴尬。

国寿鸿丰,理财多面手,投资短频快,多买多划算!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五年和十年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

 

保障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 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将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