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残疾、身故保障

一旦遭遇意外,不幸身故、残疾,将得到一笔资金,帮助员工家庭渡过难关。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参保人员可进可出

投保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增减参保员工。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最低为人民币3,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投保范围

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可作为投保人。

单位投保时,其在职人员必须75%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1年或者1年以内,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保障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 死亡保险金=保险金额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宣告死亡 死亡保险金=保险金额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注: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