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

采用的条款

《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障责任

火车(含地铁)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用户以乘客身份购票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含地铁),自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火车车厢为止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用户以乘客身份购票乘坐商业运营的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用户以乘客身份购票乘坐商业运营的轮船,自踏上轮船甲板起至抵达目的地离开轮船为止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用户遭受投保人选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保险金:

  1. 用户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用户因遭受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 用户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4. 用户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本款(一)、(二)和(三)项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可能出现的问题

  1. 此保险是否全球有效,保险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此保险是全球24小时的保障,保险的有效期是一年。


  2. 我通知移动公司后,这份保险什么时间生效?
    一般是下一个月的一号,如有特殊情况则顺延一个月。


  3. 我选择此保险后,何时可以收到通知?
    您一般会在发出通知的两个月内收到我们的凭证,但不影响保险的生效时间,具体保险的生效时间见第2点的规定。


  4. 有哪些情况是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内容?
    在某些情况下,确实是保险公司不负责的,以下表述若使您不安,请原谅: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用户的故意杀害、伤害;
    用户故意犯罪或者拒捕;
    用户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用户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用户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用户流产、分娩;
    用户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用户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用户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用户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5. 我的保障金额将是多少?
    这将根据您的积分的额度,及您选择的类别,具体的兑奖方式及兑换标准请参考移动的积分手册。现在有30万元保障的档次。


  6. 我的保险费是多少?
    具体的保险费是由广东移动与广东中国人寿一起制定,但由于商业合同的保密性,我们不能告诉您,请您谅解。


  7. 具体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事故后的5日内,首先请您本人或您的受益人通过95519通知本公司,然后本公司将有关的详细资料传真或EMAIL予您或您的受益人。最后将所有规定的资料收集好寄予本公司,本公司审核通过后将所有赔款直接划入您或您受益人的银行帐户。


  8. 详细的索赔、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在保险单有效期内,用户(即用户本人)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 用户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人向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申请赔偿。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未经投保人认可的死亡索赔。
    提供用户的姓名,由本公司确认此用户的保险资格,即查证贵公司已为其投保。
    投保人需出具证明文件,即事故证明文件须盖章确认。
    由受益人填写本公司提供的人身保险给付保险金申请书,若有多名受益人则须于同一申请书上签名。若用户曾口头确认受益人,则此受益人需提供二名以上的与此受益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证明(实务中此证明由于利害关系的不可确定性而难以成立)。 若用户死亡, 应提供死亡证明书,由死亡所在地医院出具,或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于交通事故或刑事事件发生时提供),并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用户及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保险人认为必要的文件及证明。
    若用户已订立遗嘱,则此遗嘱必须得到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认可,若此遗嘱中另行指定受益人或另行分配保险金,但未知会本公司,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本公司对此指定或分配不予认可。
    若所有受益人已就保险金分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若根据保险法、继承法的规定平均分配保险金,则无需受益人签署书面协议, 若按受益人之间的约定分配保险金,则需所有受益人签署书面协议,并提供副本予本公司。 本公司在收到所有以上文件之日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出相应的保险金,否则,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赔偿用户或受益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应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如果领取保险金的申请证明不足或资料不完整, 本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提出, 否则, 应视为本公司认可。 赔款将由本公司直接支付给用户的保险受益人(死亡时)。 由保险受益人提供银行帐号以供划帐。


  9. 索赔时,应提供什么证明?
    用户死亡的,由死亡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凭证;
    公安部门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用户死亡证明书;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如用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用户户籍注销证明;
    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用户身份证复印件;
    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益人与用户关系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关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或提供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后的证明。(受益人与用户为亲属时提供);
    经当地公证处证明的受益人委托书(领款人不是受益人时,或受益人为多人而委托一人办理领款手续时提供);
    保险单;
    用户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由法医鉴定中心或交通、劳动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或省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出具的用户残疾程度鉴定书:
    ——治疗终结后鉴定(适用于缺损性伤残和功能性伤残)
    ——治疗一百八十日未愈时鉴定(适用于功能性伤残的索赔)
    ——以上鉴定须包含伤残程度详细鉴定意见,其中须写明伤残程度及对功能方面的影响用户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全部门诊病历资料原件、住院小结(含出入院诊断书、主要诊疗过程出院时状况)等医疗证明。
    事故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保人证明。
    若需划帐赔款时,用户提供划款授权书和个人帐号。


  10. 中途可不可以退换此保险?
    因为此保险属于特殊的产品,一经用户选择不可以退换。


  11. 受益人是谁? 按有关规定, 本保险一概以用户的法定继承人为其受益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您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保险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