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类型:
| 1.因没有收到交费通知书,致使保单失效,这是不是保险公司的责任? |
因没有收到交费通知书,致使保单失效,这是不是保险公司的责任?
答:按时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义务,这是法律上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向投保人寄发《交费通知书》告知其保单状态,善意提醒投保人尽快来办理交费。保险公司寄发的《交费通知书》只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项服务,而非必须履行的义务。
| 2.交费遇到困难,应该怎么办? |
交费遇到困难,应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考虑用下列办法来解决暂时的交费困难:
(1)如果条款中有自动垫交保费的服务项目,并且您也选择了该项服务,若现金价值余额足够垫交的话,保险公司会通过这项服务,解决您的交费困难。
(2)您可以适当减少保险金额,以减少今后每期应交的保费,当然您所获得的保障也会随着减少。
(3)如果您的保单条款中有减额交清的服务项目,您可用现金价值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相应减少保险金额,使您的合同继续有效。
(4)若无法选择上述方式,您可以先让保单临时失效,两年内,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申请复效,但需要注意的是您在申请复效的同时,不仅要交纳一定的利息,还要经过本公司重新审核同意,方可复效。对于保单失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如果条款中有保单借款的服务项目,在保单现金价值的范围内,投保人可按照条款的约定,在不需要担保人的情况下,办理保单借款,并且可以用所借款项交纳欠交的保险费。)
总之,在您交费有困难的时候请及时与我们公司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力帮助您解决困难,让您能继续享受公司为您提供的服务和保障。
| 3.退保金为什么会这么少? |
退保金为什么会这么少?
答:退保金是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按照一套严格的公式,通过精算的方法得出来的。
退保金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很少,只是最初几年,特别是最初一两年比较少。这是因为人寿保险合同的费用分摊比较特殊,虽然寿险合同有的长达几十年,但是它的大部分费用是在最初几年分摊的,这是各国寿险公司的通行做法。随着保单年度增加,分摊费用越来越少,退保金也会逐渐增加。(保险法规定,投保人申请退保时,保险合同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按扣除手续费办理退保,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按保单现金价值办理退保。)